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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企业、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等22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通知精神,规范行业秩序,保障从业者权益,我会向各会员单位发出如下倡议:
1.各会员单位和企业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不加入、不参与、不支持、不合作、不宣传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特别是党员干部要增强甄别意识和警惕性不得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
2.各会员单位和企业要进一步强化法律观念,提高防范意识,参加有关活动前应先通过民政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询相关社会组织身份的真实性、合法性,防止上当受骗。
3.各会员单位和企业要严格落实通知要求,认真查实各类活动组织方身份真实性合法性,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活动场地等服务。
做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是维护自身权益、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任务。要充分认识到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22部门通知精神。特别应当树立“主人翁”意识,积极发挥主观能动性,坚持带头引领,做好典型示范,严守合法底线,踊跃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相关行动,为社会组织领域正本清源贡献自身积极力量,确保与非法社会组织划清界限,绝不参与各类非法活动,持续挤压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空间,加大对合法社会组织积极作用发挥的宣传力度,树立社会组织健康向上正面形象,为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氛围。
附件:http://mzt.shandong.gov.cn/art/2021/4/9/art_92774_1028627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