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协〔2019〕9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有关行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做好我省2019年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 “优中选优”的原则,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决定开展我省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的摸底调查,进行预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预申报条件
申报个人和项目必须符合《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稿)》及其《评审细则》要求。同时,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最高科学技术奖
1、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仍活跃在科学技术前沿,从事科学研究或者技术开发工作;
2、拥有已授权的发明专利;
3、获得多项国家科学技术奖,且完成人排序在前三;
4、主持或参与完成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已竣工验收,且获得过国家级荣誉奖励。
(二)技术发明奖
1、核心技术已取得授权发明专利;
2、整体技术应用满2年以上(限2017年3月31日前应用);
3、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技术发明奖。
(三)科学技术进步奖
1、技术开发项目的整体技术应用需满2年以上(限2017年3月31日前应用);
2、重大工程项目应已通过竣工验收,且使用满一年(限2018年3月31日前),获得过省部级质量奖;
3、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属于工程建设领域,学术水平和研究成果国际领先,并获得过国家科学技术奖;
4、排序在前五的完成人,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科技进步奖;
5、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技术开发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申报。
二、预申报要求
1、请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认真填写项目清单(附件3),报市建协审核并盖章,于2019年4月22日前报送省建协;
2、省建协将严格按申报条件和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发放申报卡号和密码。
联系人:姜晓燕
电话:0531-86195356
邮箱:121268841@qq.com
地址: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514室
附件:1、《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稿)
2、《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审细则》
3、符合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申报条件的项目清单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9年4月15日
关于做好2019年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预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1:《工程建设科学技术奖评选办法(2019年修订稿)》.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