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联通字(2019)4号
各有关单位、会员企业:
为提高会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水平,及时了解最新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更好地保障会员企业合法权益。经与山东鑫仕铭律师事务所协商,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司法解释二”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1. 宣讲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二”;
2. 建设工程施工中常见案例分析;
3. 解答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的司法问题。
二、时间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三、参加人员:
有关单位、会员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其它:
1.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联合)会协助做好各所属企业报名参加活动的通知和参会组织工作;
2. 请参会人员务必填写报名表(附件),于4月22日前发邮件报联合会秘书处。
3. 每家企业限2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德朴
电 话:6905983
邮 箱:ytcia03@163.com
地 址:莱山区观海路63号黄海明珠中心1008
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