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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 法律问题的解释》(二)宣讲活动预备通知


发布日期:2019-04-15 11:15:17 浏览量:882 信息来源:

建联通字(2019)4号

各有关单位、会员企业:

为提高会员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水平,及时了解最新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司法解释二”),更好地保障会员企业合法权益。经与山东鑫仕铭律师事务所协商,决定在会员单位中开展“司法解释二”宣讲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1. 宣讲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二”;

2. 建设工程施工中常见案例分析;

3. 解答建设工程合同方面的司法问题。

二、时间地点:

时间:待定

地点:待定

三、参加人员:

有关单位、会员企业相关部门负责人。

四、其它:

1.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联合)会协助做好各所属企业报名参加活动的通知和参会组织工作;

2. 请参会人员务必填写报名表(附件),于4月22日前发邮件报联合会秘书处。

3. 每家企业限2人。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德朴

电  话:6905983

邮  箱:ytcia03@163.com

地  址:莱山区观海路63号黄海明珠中心1008

 

 

 

烟建联通知4号.pdf

 

 

 

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