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建住房〔2018〕24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满足社会对房屋安全鉴定工作的多层次需求,充分发挥专业人才的技术指导工作,提高房屋鉴定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房屋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水平,规范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专家管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和《烟台市房屋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经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决定,建立烟台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专家库。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建设开发企业、检验检测机构、行业协会、监督管理部门等的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二、自2018年9月26日起至10月31日,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始受理市级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专家申报工作,具体按照《烟台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附件1)执行。
三、各县市区应结合各地实际,参照市级管理办法建立各自的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专家库,并自行负责管理。同时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入选的专家队伍行业覆盖面要广泛、专业结构配备应合理,每个县市区专家库专家原则不少于15名。各县市区入选专家库专家信息,请于2018年10月31日前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由市局建立全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专家名录平台,统一对外公布。
四、联系方式。联系人:张晓军,电话:0535-6860026,邮箱:724034189@qq.com,地址:烟台市芝罘区向善街2号201房间。
附件:1.烟台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专家库管理办法
2.烟台市房屋安全鉴定技术专家库专家推荐表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