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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关于开展2017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7-25 09:53:53 浏览量:276 信息来源:

鲁建协〔2017〕17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省直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驻鲁施工企业: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促进“质量强省”,鼓励施工企业创名牌、树品牌,全面提升我省建筑工程质量水平,根据《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现将2017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以下简称泰山杯工程)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程申报

1、“泰山杯”工程评选是由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组织的面向协会会员的协会活动,由建筑施工总承包等会员企业自愿参加;

2、各市建筑业协会(有关行业协会)负责本地区(本行业) “泰山杯”工程申报工程的受理、初审和推荐工作;

3、工程申报按照工程所在地或部门(行业协会)隶属关系,由当地建筑业协会或部门(行业协会)组织向山东省建筑业协会统一组织申报推荐;

4、依据社团管理条例,申报“泰山杯”工程的工程承建、参建单位应为2015年重新登记的省协会单位会员,并按时连续缴纳会费。

二、工程推荐

1、推荐工程应符合《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

2、各市建筑业协会应对申报 “泰山杯”工程的有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查,并严格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出具正式文件向山东省建筑业协会择优进行推荐,并附所有申报资料;

3、各市协会(行业协会)推荐工程超过两项的,应排序汇总(见附件2)。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的工程应于2015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期间竣工并组织验收合格,相关验收(如消防、规划、环评、电梯等)全部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必须完成竣工验收备案;

2、申报的工程应设计先进、质量优良、科技含量高、节能环保效果好、综合效益突出,真正代表省内同类工程领先水平;

3、除住宅小区、组团和联合申报工程外,一般情况下,申报工程应为一个单位工程,由一家总承包企业作为承建单位申报。每家施工企业申报“泰山杯”工程在同一地区原则上不超过两项;

4、房屋建筑工程应获得山东省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其他工程应提供主体施工阶段不少于两次的省(市)专项评价,且评价结果为优良;

5、推荐工程应已获得(通过)市级以上(或行业)优质工程。建设过程中,未发生较大质量安全事故,未受到省级以上主管部门的处罚。未发生重大群体性质量投诉。

6、获得省级及以上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绿色施工示范工程、QC成果及建筑工法的优先推荐;

7、被推荐工程主要参建单位,由承建单位一同申报。建设单位或业主经省协会同意可以作为承建单位申报,劳务分包企业不能作为参建单位申报;

8、工程主要监理单位自愿申报“泰山杯”工程的,应作为参建单位在申报表第一项“申报单位及工程概况”中填写监理单位相关内容并盖章;

四、申报资料

1、申报资料总目录;

2、《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3份(其中两份单独装订);

3、申报工程有关责任主体承诺书1份(见附件4);

4、工程项目报建批件(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复印件各l份;

5、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复印件各1份,住宅工程分户验收汇总单(1份),住宅小区或组团尚应提供综合验收证明文件,交通、水利等工程应提供相应的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6、获得市级(或行业)以上或中直部门级工程质量奖项(含优质结构)的证书及文件复印件1份;

7、《山东省节能建筑认定证书》复印件1份;

8、Ⅰ类、Ⅱ类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质量检测报告复印件1份;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公安消防、环保、技术监督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复印件各1份;

10、总承包或主承建合同书的复印件1份,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1份;属于联合承建的应提供联合承建合同;

 11、 主要参建单位的资质证书、分包合同(承包合同)和有关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资料的复印件各1份;主要参建单位实际完成工作量结算证明文件;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12、工程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没有拖欠分包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没有违反建筑市场秩序行为受到处罚的设区市级以上主管部门(行业)证明材料各1份;

13、监理单位申报参建的,应提供监理单位资质证书、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工程监理合同复印件各1份;

14、工程概况和介绍施工质量情况的文字材料1份,能反映工程概况并附文字说明的工程各部位彩照10张、竣工标牌实物彩照1张(文字材料和照片均应提供电子版);

15、配有解说词的反映工程建设过程及质量状况的5分钟DVD,可在评审前提供。

五、申报时间

请各推荐单位认真审查申报资料原件,并于8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申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汇总表(附件2)和申报资料集中报山东省建筑业协会(附件2请用电子邮件同时发送164992070@qq.com),推荐文件和汇总表应根据工程的质量水平进行排序。

 

联 系 人:郑  超,0531-86195098;164992070@qq.com

               高志明,0531-86195256;

                       王  琳,0531-86195388

地    址:济南市正觉寺小区一区1号  邮编:250011

 

附件:1、2017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推荐分配名额表

            2、2017年度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

推荐汇总表

            3、山东省建筑质量“泰山杯”工程申报表

            4、申报单位承诺书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17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