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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烟建质安〔2017〕21号《关于印发《2017年烟台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05-26 15:54:43 浏览量:884 信息来源:

各县市区住房和(规划)建设管理局,有关单位:

现将《2017年烟台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22日

 

 

2017年烟台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持续推进“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的通知》(鲁建质安字〔2017〕7号)精神,决定自即日起到2017年底,在全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刻汲取广州“3.25”、湖北麻城“3.27”、聊城“5.7”等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决克服麻痹大意和侥幸思想,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活动,认真履行部门监管职责,坚决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积极督促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各方主体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以大快严集中行动为总抓手,持续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切实防范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整治重点

要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核心,以严格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为重点,全面落实各项任务,确保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1.排查整治深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深基坑(槽)开挖的防护情况,包括周边防护栏杆、工人专用梯道、同一垂直作业面上下层之间的隔离防护等深基坑(槽)和边坡作业的合规性情况,包括支护、降(排)水、放坡、安全监测等。

2.排查整治模板支撑系统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模板支撑系统摆设前材料及基础验收、安全技术交底、模架搭设、搭设后检查验收,使用与检查、混凝土浇筑、现场安全监测、模架拆除以及监督管理等制度执行情况。

3.排查整治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安装(拆卸)告知、安全档案建立、检验检测、安装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等制度执行情况、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以及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许可证情况,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人员、司机、信号司索工持证上岗情况。

4.排查整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排查建设、监理、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钢管扣件租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使用等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5.排查整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情况。重点排查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开展专项方案编制、审核、专家论证及现场实施情况,监理单位开展专项方案审核、施工现场监理和工程验收情况,建设单位在安全报监时提供清单情况。对排查出的各类安全隐患,要逐一登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严格整改,严格防控,确保闭环交圈。

三、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7年5月。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实际,查找问题,提出对策,研究制定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具体方案,认真做好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7年6月至7月。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组织工程项目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落实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有关法规文件和标准规范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有关情况应形成书面材料存档备查。

(三)检查督导阶段:2017年8月至11月。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在企业、项目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重点工程和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并跟踪落实。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7年12月。市县两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评估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研究提出有效预防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坍塌和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报告,上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四、有关要求

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高度重视,强化责任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好工作部署,将责任分解到每个层级、每个岗位、每个人员,确保工作责任明晰、顺利开展。

二要扎实推进“两个体系”建设。要按照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有关部署和即将发布的施工企业双控体系细则及实施指南要求,引导标杆企业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积极对标达标,督促中小企业尽早建立“一企一册”、“一项目一册”。

三要突出重点开展督查执法。着力强化对事故多发地区、企业的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着力强化对棚户区改造、安置房等民生工程项目的监督检查,着力强化对企业隐患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的企业和人员要加大处罚力度,导致安全事故的,一律依法提请暂扣或吊销相关证照,并依照有关规定在招投标、资质管理等方面给予限制,将处罚真正落到实处。

五要加强宣传引导。结合不同时期工作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重点宣传,加大主流媒体宣传的频次和力度,宣传正面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发挥事故案例的警示和教育作用。

 

(联系人:宫青;电话:6905939;邮箱:ytzla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