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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部署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发布日期:2018-06-11 10:12:26 浏览量:679 信息来源:

今年6月,是我国第17个“安全生产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的统一部署,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下发通知,要求全国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开展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高度重视 增强安全意识
  按照活动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结合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总体部署,针对本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因地制宜、周密安排,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咨询、事故警示教育、知识竞赛、应急救援演练及“6·16”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等各种主题活动,推动全行业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大力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同时,充分利用报纸、杂志、电视、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普及安全生产法规政策,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典型,推广先进经验,曝光典型案例,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统筹推进 深化专项治理
  在活动中,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统筹推进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治理目标,完善工作措施,强化责任落实,全面深化专项治理行动各项工作。
  深入贯彻落实《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以下简称“37号部令”),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安全管控。
  强化安全事故责任追究,落实安全生产条件复核制度,严格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处罚,并及时公开事故查处情况。通过开展层级考核、创新监管模式、实施信用惩戒等,多措并举,构建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注重培训 提升安全素质
  根据活动安排,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完善建筑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体系,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提升全行业安全素质。
  加强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其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能力。
  加大对37号部令的宣传贯彻力度。住房城乡建设部将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组织开展对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人员的培训活动。各地将积极深入基层、企业和一线,针对危大工程安全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及专家论证等重点内容开展专题培训,促使全行业显著增强对危大工程的重视程度,显著提高危大工程安全管控水平。
  结合实际 各地积极落实
  自2002年6月开始,我国已经连续16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今年是第17年。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要求,各地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纷纷制订实施方案并积极落实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各类主题活动,切实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水平。
  从陕西省近日公布的活动方案中了解到,陕西省各地将重点开展三项活动: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日、宣传咨询日、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应急体验训练等多种宣传活动,不断增强全行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二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推进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强力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行动落实,确保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有效落实。三是加大市政公用设施及风景名胜区安全监管力度。按照预防为主的原则,切实加大检查巡查力度,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同时,做好风景名胜区安全管理工作,切实保护游客人身安全,做好城市内涝防治工作,确保汛期城市安全。
  海南省则结合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特点,组织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并持续推进建筑工地安全大检查,开展建筑施工人员安全演练,做好极端天气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同时,继续加强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

(中国建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