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建筑业联合(协)会、各会员单位:
在各县市区建筑业联合(协)会和广大会员单位的大力支持协助下,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各项工作运转顺利。为确保建联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更好地进行双向服务,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鲁民[2004]17号转发《民政部、财政部关于调整社会团体会费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会费缴纳的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会费标准
根据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第五届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的《会费收取及使用管理办法》规定,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10000元;一级企业3000元;二级企业2000元;三级及其它会员企业1000元。专业承包企业降一级标准收费,最低1000元。劳务企业500元,外地进烟企业与本地企业标准相同。
二、 工作要求
1. 各县市区建筑业联合(协)会、各会员单位可直接向我会秘书处缴纳会费(通过银行汇款或缴纳现金)。通过银行汇款的市会员单位需带银行汇款单到我会秘书处换取收据。各县市区建筑业联合会会费汇出后,请务必填写“汇款回执单”传真至我会秘书处,以便核对交款单位。
开户单位: 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
开户银行: 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楚凤街支行
开户帐号: 81601031201421000156
2.各会员单位来我会秘书处缴纳会费或换取收据时,务必带着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发放的会员证办理年度审验。
3.此通知下发即开始收交,收缴截止日期2018年10月30日。部分未缴纳16、17年会费的企业,请按截止日期缴纳3年会费,逾期不缴纳的将按联合会《章程》的规定进行处理。请各县市区建联负责本辖区会费的代收代缴工作。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亚蕊
电 话:0535-6905983 传 真:0535-6905983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63号11楼1104室
附件:汇款回执单
烟台市建筑业联合会
2018年5月25日
烟建联【2018】5号文关于缴纳2018年度会员单位会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