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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华东地区建筑企业优秀法务 工作者和优秀法务工作团队评价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9-30 09:15:19 浏览量:431 信息来源:联合会

鲁建协〔2020〕29 号

各市建筑业协会(联合会)、各会员单位:

      华东地区是我国建筑业最为发达的地区,也是建筑业法务工 作最为活跃的地区。为推动华东地区建筑业企业的法务工作更上 一个台阶,提高建筑业企业合规经营和依法维权水平,促进地区 间企业法务管理工作水平和经验交流,提升建筑企业法务工作在 企业经营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经江苏、浙江、上海、山东、江 西、福建、安徽六省一市研究决定与”第五届建筑业企业法务工 作经验交流会”共同开展华东地区建筑企业优秀法务工作者和 优秀法务工作团队评价活动。

       一、优秀建筑法务工作者评价范围、条件 

范围:华东地区建筑企业分管法务、合约、风控团队管理工 作的总经理;主管法务、合约、风控团队管理工作的总法律顾问、 总监;具体负责企业法务、合约、风控团队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 人;其他对企业法务、合约、风控等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条件:具有建筑企业法务、合约、风控团队管理工作三年以 上从业经验;工作业绩突出;专业能力强;热爱企业法务工作, 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高度的责任感;有较高的企业法务管理工 作理论修养。 

        二、优秀法务工作团队评价范围、条件

        范围:华东地区建筑企业从事法务、合约、风控管理工作的 部门或机构。 

        条件:开展法务、合约、风控管理工作三年以上;团队组成 人员 5 人以上,团队成员相互间合作精神强;为企业法务、合约、 风控工作作出过突出或创新性业绩;团队成员具有强烈的敬业精 神和高度的责任感。

        三、 评价办法和时间安排

        即日起,由各市建筑业协会,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开展评价, 并于 10 月 12 日前将申报表盖章后报送省协会,省协会将根据评 选条件择优推荐。10 月 24 日在第五届华东地区建筑企业法务工 作经验交流会上公布评价结果、颁发评价证书。

        四、其他事项

        1. 评价结果将与第五届建筑企业法务工作经验交流会宣传 3 报道,同步在《建筑时报》上公告; 

        2.会后拟选择一批优秀个人和团队在《建筑时报》上进行专 题宣传报道;

        3.本次评价活动不收取费用。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晓燕、张欣桐

        联系电话:0531-86195356

        邮箱:tutu0501@sina.com

       地址:山东省建设节能示范大厦 1704 室(济南市市中区卧 龙路 128 号)。

       附件:1、2020 年度华东地区建筑企业优秀法务工作者申报表.doc

                 2、2020 年度华东地区建筑企业优秀法务团队申报表.doc

                 3、关于参加华东地区建筑企业优秀法务 工作者和优秀法务工作团队评价活动的通知.pdf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0 年 9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