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协〔2021〕3 号
各市建筑业(行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13号)和《关于培育和发展工程建设团体标准的意见》(建办标〔2016〕57号)的有关要求,更好地服务和支持会员单位申报、编制团体标准;依据《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我会决定继续开展2021年度团体标准的立项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的范围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没有覆盖到的领域;
(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山东省地方标准可细化或可补充的部分,可以明确的具体技术措施;
(三)严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专业标准;
(四)利用自主创新技术制定的专业标准;
(五)工程建设领域的规程、导则、指南、手册等。
二、团体标准立项申请的条件
(一)已做好编制标准的前期工作并已做好标准编制工作方案;
(二)技术内容成熟,并通过工程实践具有可靠性和先进性,具备可推广应用的条件;
(三)主编单位和编制组主要负责人已落实;
(四)经费已落实。
三、团体标准立项申请
申请单位根据《办法》的要求,结合自身情况开展标准编制的相关工作,填写《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下称“立项申请书”),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资料
(一)书面资料
1.立项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填报的主编单位不应超过2个;
2.标准编制工作方案;
3. 2020年已在我会申报团体标准未完成的项目,无需重复申报。
(二)电子版资料
将立项申请书和标准编制工作方案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68191232@qq.com,邮件主题注明团体标准立项申请。
(三)报送时间:截至2021年5月1日。
联系人:王琳 0531-86195388
彭帅 0531-86195098
邮箱:568191232@qq.com
地址:山东省建设节能大厦17层1713室(济南市市中区卧龙路128号)
附件:1.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试行)
2.山东省建筑业协会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
山东省建筑业协会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