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7日)
同志们:
今天的会议,既是一次思想动员会,也是一次工作部署会。刚才,我们颁发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专家聘书。在座的各位专家,代表了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的最高水平,在推动行业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中流砥柱的作用,希望大家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三年提升行动中继续发挥好技术优势,为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作出新贡献。开发区、蓬莱市住建局作了发言,市房地产业协会、建筑业联合会、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建设监理协会宣读了倡议书,从不同侧面就开展三年提升行动进行了表态,大家的发言都很好,思路清晰、措施有力,也充分体现了开展三年提升行动的决心和信心。下面,我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正视问题,充分认识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
质量安全是工程建设的基石,是建筑业发展的生命线。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把安全放在第一位,把住安全关、质量关。”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今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全面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对这项工作,住建部高度重视,2014年陈政高部长到住建部工作不久,就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两年行动结束后,今年住建部又提出开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不断巩固和扩大两年行动成果。对此,全市住建系统上下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充分认识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意义,以开展三年提升行动为抓手,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一是要着眼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新期待。当前,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已经不再仅仅满足于有房住,而是对生活品质、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有了更高的期望。许多老百姓几乎倾尽所有购买了住房,希望可以拥有一个温馨舒适的家,但有时因为工程质量问题,让“安心房”变成了“闹心房”,严重损害了群众切身利益,也影响了党和政府形象。作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我们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不断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努力生产出舒适、安全、绿色、美观的建筑产品,让群众真正能住得放心、安心、舒心,最大限度维护和实现群众的利益诉求。
二是要围绕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努力推动建筑业转型升级。新旧动能转换是新一届省委、省政府作出的战略部署,核心就是通过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促进产业智慧化、智慧产业化、跨界融合化、品牌高端化“四化”。建筑业作为一个地地道道的传统支柱产业,只有进一步加快装型升级步伐,才能提供更加安全、更加牢靠、更加智能化的建筑产品,才能在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中把握先机、找准定位。为此,我们必须主动适应和引领建筑业发展新常态,积极创新工程建设组织方式,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升建筑产品质量和智能化水平,切实增强建筑业发展的内生动力,为加快新旧动能转换作出积极贡献。
三是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努力破解工程质量安全监管领域的难题和顽疾。工程质量安全是住建系统的永恒主题,是一项长期持续的工作,不可能一步到位、一劳永逸。近年来,通过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我们在全面落实工程质量主体责任、有效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必须认识到,两年行动有期限,质量提升无止境,许多影响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并未根除,许多制度性、体制性的深层次问题依然存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国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251起、死亡302人,其中较大事故13起、死亡46人,最大的一起是3月25日发生的广州市从化区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理中心工程坍塌事故,造成9人死亡、2人重伤。从全省情况看,今年以来共发生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12起、死亡31人,其中较大事故5起、死亡21人。特别是进入5月份以来,我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频发,12起事故中有9起是5月份发生的,其中较大事故4起、死亡18人,分别占当月全省较大事故总数和死亡人数的50%和51.4%。从我市情况看,今年以来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没有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但是我们决不能掉以轻心,决不能抱有丝毫侥幸心理和麻痹松懈情绪,去年发生的龙口市“7.15” 较大施工升降机坠落事故仍然历历在目, 血的教训触目惊心,惨痛后果发人深省。对此,市县两级务必时刻保持警醒,始终做到警示高悬、警钟长鸣,充分发扬钉钉子精神,坚持不懈地抓好工程质量安全工作,持续用力、持之以恒,将工程质量安全领域的难题和顽疾一个一个破解掉,坚决预防和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确保万无一失、不出问题。
二、明确思路、突出重点,全面落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三年行动各项要求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总体思路是:紧紧围绕落实主体责任和强化政府监管两个重点,坚持企业管理与项目管理并重、企业责任与个人责任并重、管理行为与工程实体并重、深化建筑业改革与完善管理制度并重,严格监督管理,严格责任落实,严格责任追究,着力构建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大幅提高建筑工程品质,显著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彻底扭转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频发的被动局面,推动全市建筑产业平稳健康发展。重点抓好五个方面:
(一)严格落实市场主体责任。参建各方是工程建设的责任主体,提高工程质量安全水平首先要压实建设单位的首要责任和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体责任。一是完善责任体系。进一步明确工程参建各方责任边界。建设单位作为项目投资主体,是建设活动的发起者和受益者,必须要对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决不能因盲目赶抢工期、恶意压低造价、随意指定分包而放弃质量安全。2016年发生的导致74人死亡的江西省宜春丰城电厂“11.24”特大坍塌事故,主要原因就是建设单位压缩工期、突击生产、施工组织不到位造成的,教训十分惨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应当按照住建部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责任若干规定,切实履行好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实施工程项目“两承诺、一公示”和“两书一牌”制度,现场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强化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特别是企业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直接责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和企业定期检查制度,坚决根除“以包代管”陋习,总公司必须对每个项目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安全质量专项检查,充分赋予企业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停工权、处罚权和越级直报权,发现问题隐患要登记在册、记录在案、跟踪整改。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按照建筑工程全生命周期,严格落实质量安全终身责任制,不断加大责任追究力度。要坚持“零容忍、重处罚”,对参建各方及相关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造成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严重质量问题的,要做到铁面无私,拿出铁石心肠、铁的手腕,毫不犹豫地依法严肃查处,不仅要经济处罚,还要在资质资格、从业限制、诚信管理等方面实行一票否决,让企业和从业人员认识到,如果质量安全出了问题,市场和饭碗就保不住。
(二)全面提升行业监管水平。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是政府部门的法定职责,特别要发挥好质量安全监督机构的监管作用。一是创新监管方式。转变“保姆式”监管方式,将重点从现场实体防控和查找纠正现场隐患,向企业质量安全行为管理和发现解决管控机制漏洞转变,从根本上督促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今后我们再组织检查,不仅要查企业和施工现场,还要检查县市区主管部门、监督机构的履职情况,看看检查了多少项目、发现了多少隐患、下达了多少整改通知,是如何跟踪落实整改的。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要求,积极推行飞检、暗访暗查、异地检查、专项巡查等方式,切实保证检查成效。在政府投资项目和装配式建筑中,推行监理报告制度试点,监理单位必须定期向监管部门报告现场质量监理情况。二是落实监管责任。牢固树立“管行业必须管质量安全、管业务必须管质量安全、管项目建设必须管质量安全”的理念,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市县两级主管部门和监督机构的责任。建立完善工作考核制度,推动监管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严肃追究责任。三是强化监管队伍建设。各县市区在机构改革过程中,要稳定监督队伍,强化队伍建设,提高监管效能。要加强与当地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切实保障监督机构履职工作所需经费、人员、车辆、装备,特别是要保障开展监督抽查抽测的专项费用,绝不能因为机构改革、压缩经费削弱质量安全监督工作,更不能影响到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要开展监督机构和人员考核,强化一线监督人员法规知识和业务技能培训,努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行为规范、执法有力、廉洁奉公的高素质监督队伍。
(三)切实增强现场管控能力。工程质量安全最终要落实到工程项目上、落实在施工现场中,关键是要配备好管理班子,建立好管控体系,执行好标准规范。一是强化关键岗位履职尽责。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关键。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指定技术、质量和安全负责人,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的控制和管理。项目总监必须在岗履职,及时组织监理人员开展监理活动。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对工程质量负全责,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严格落实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和项目负责人带班制度,严格控制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变更,严厉查处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擅自离岗、脱岗行为,凡经查实的,一律顶格处罚。二是完善施工现场管控体系。全面实施质量行为管理和实体质量控制标准化,严把到岗履职关、材料进场关、过程检验关、竣工验收关,把质量行为与实体质量联系起来,建立统一的责任制度、工作标准和操作规程。实行样板引路、实物交底和影像资料留存制度,推广简洁、适用、易执行的岗位标准化手册,将质量责任落实到人。要按照省厅部署要求,在建筑施工企业全面推行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限期落实“一企业一册”“一项目一册”要求,发动一线人员深入开展“查身边隐患,保生命安全”活动。三是从严执行工程标准规范。要以工程标准规范作为一切质量安全活动的基础,高度重视施工组织、材料检验、质量验收、安全检查中标准的把握和使用,将落实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作为质量安全的底线。要把创建质量奖项,作为质量安全治理提升行动的工作目标,精心梳理,超前谋划,对符合条件的工程项目进行重点培育,力争创建一批鲁班奖、国优工程等国家级奖项,用更高标准建造出百姓满意的工程。严格“危大工程”管理要求,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凡是没有按规定编制、论证、审查专项方案的不得施工。要督促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建立健全治理“三违”行为排查、纠正、惩处机制,严厉整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行为。
(四)不断优化建筑市场环境。提升工程质量安全离不开良好的市场环境,抓质量保安全必须从市场源头做起。一是严格法定工程建设程序。在办理质量安全报监、施工许可时,严把队伍进场关、技术准备关、资金保证关,确保满足质量安全法定建设条件。凡是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不得开工建设,已开工的要依法责令停工;拒不停工整改的,通知有关单位停水停电,交由司法机关强制执行,并严肃追究建设单位及法定代表人责任,暂停审批其新上建设项目;对参与建设的施工、监理等单位,立即依法申请暂扣直至吊销企业和人员相关证照,涉及外埠企业的,清出烟台市场。二是规范工程承发包行为。近年来发生的多起安全事故都反映出,不规范的承发包行为是主要诱因,也是质量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重点。要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完善合同备案制度,严厉打击承发包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查处肢解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持续排查并着力整治压级压价、低价恶性竞标行为,违反规定的一律作废标处理。三是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尽快完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逐步将建筑工程各环节流程,特别是市场主体质量安全行为信息纳入平台管理,全面采集、准确记录、分类发布、实时共享,实现建筑市场和施工现场的两场联动。开展施工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信用行为评价,构建评价结果与资质资格、招标投标、工程评优挂钩机制。认真贯彻执行建筑领域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对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和个人记入黑名单,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努力夯实质量安全基础。一是提升建筑设计水平。贯彻落实“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深入挖掘胶东建筑文化,促进建筑设计理念的融合和升华。强化美观大方的理念,丰富建筑审美、文化内涵,注重提高“第五立面”(建筑屋顶面)设计水平,防止“千楼一面”。完善激励机制,引导激发优秀设计创作和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二是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以技术、管理、科技创新推动建筑业传统生产方式升级。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社会团体参与支持大中型施工企业建立技术研发中心,深入开展质量安全关键技术、装备设备研发,积极推广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造,推广应用工程建设专有技术和工法。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咨询服务,对工程全生命周期质量安全进行综合管理。要充分利用BIM、物联网、云平台、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推行工程质量安全数字化监管,大幅提高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三是提升产业工人素质。建筑工人素质直接决定工程质量安全,要提高质量安全水平,必须提升一线人员的技能水平,打造一支现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要加快改革建筑用工制度,将专业作业企业作为产业工人的主要载体,全面推行实名制管理,实现建筑工人公司化。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健全建筑技术工人技能培训鉴定体系,完善企业、项目、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制度,加强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三类人员教育,做到资金到位、培训到位、考核到位,确保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特级和一级龙头企业要设立教育培训基地,在施工现场开辟安全体验区。积极组织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劳动竞赛,确保安全意识和技能入心入脑,提高工人综合素质。
借此机会,我再强调两个问题:
一是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问题。建设工程扬尘治理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央环保督察的重要内容。环境保护督察,是党中央、国务院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而做出的一项重大制度安排,是仅次于中央巡视的专项工作督察,规格高、要求严、力度大,问题追查和责任追究一追到底。刚刚结束的第三批中央环保督察,7个省份立案侦查354件,行政和刑事拘留355人,约谈6079人,问责4018人。市委王浩书记对这项工作也高度重视,多次亲自调度、指示。张永霞市长明确要求,要以最严厉的措施治理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据了解,中央环保督察组近期将进驻山东省。为做好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控,这次会议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扬尘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烟建质安〔2017〕25号),对建设工程现场提出了“四个一律”(所有裸露渣土一律覆盖,所有运输道路一律硬化,所有不达标工地一律停工,所有达不到整改要求的一律问责)、“七个百分之百”(施工工地100%围挡、散装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路面100%硬化、场地100%洒水清扫保洁、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要求,明确了扬尘治理费用来源,提出将土石方工程、房屋拆除工程纳入基本建设程序管理,同时加大了扬尘污染追责问责力度。建设项目违反扬尘污染治理标准的,对于建设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约谈单位负责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暂停房屋预售等处罚;对于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约谈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和单位负责人、记入不良行为记录、暂停企业投标资格和执业人员执业资格、降低企业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对此,各级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对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一次全面排查,查漏补缺、加快整改。特别是要按照3月份出台实施的《关于加强全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围挡设置的通知》(烟建质安〔2017〕9号)要求,高标准设置工地围挡,主干道两侧范围内的工地围挡不得低于4米,次干道两侧范围内的工地围挡不得低于2.5米,其它区域围挡不得低于1.8米;同时,要积极采用能够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环境保护、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以及能够体现烟台宜居宜业宜游、历史文化底蕴等方面的内容,多刊载公益广告、多宣传正能量。要在建筑工地出入口围挡醒目位置设置扬尘治理公示牌,公开扬尘治理机构、措施标准、“七个百分之百”目标和参建各方扬尘治理负责人姓名,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加强进出工地车辆管理,出入车辆必须冲洗干净,严防粘带撒漏,确保工地口周边道路清洁。要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将扬尘治理作为日常监管的一项重要内容,凡到工地必须查扬尘,凡是开展相关执法检查也必须将扬尘治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要严格执法、重拳出击,对扬尘治理措施落实不力、效果不明显的企业和单位,要公开曝光,并严肃追究相应责任,按照规定从重、从严处罚。在加强现场整治的同时,要注重健全完善资料台账,各县市区住建主管部门要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预案、编制工地停工清单、建筑工地施工扬尘专项治理项目清单和台账,各施工现场也要编制扬尘治理专项方案,现场检查记录和监理资料中要体现扬尘治理方面的内容。
二是农村自建房安全问题。5月27日和30日,济南市连续发生两起村民加建住房(车库)坍塌事故,共导致8人死亡、多人受伤。在5月31日召开的全省安全生产紧急电视电话会议上,孙立成副省长进行了专门强调。昨天上午,省厅又召开全省住建系统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王玉志厅长一并作了安排部署。根据去年10月1日正式实施的《山东省乡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乡镇(街道)人民政府是乡村限额以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主体,县级住建部门负责跟踪指导,同时严格监管限额以上工程,省、市住建部门强化层级指导监督。但目前还存在乡镇监管机构和人员队伍配备不到位、县市区住建部门技术指导和巡查抽查不到位等问题。下步,要按照省厅统一部署,立即启动农村自建房排查整治行动,6月底各县市区要完成调查摸底,分类建立台账、摸清底数,停工整改存有安全隐患的建筑;8月上旬,市局要完成检查指导和情况排查;9月份,省厅将组织开展专项督导。要严厉打击和查处各种建筑施工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唯利是图谋取拆迁补偿突击加建、无结构安全措施私搭乱建、召集无技术人员擅自蛮干等疯狂行为。要切实加强对村民建房质量安全的指导和服务,抓好基础、圈梁、构造柱、现浇楼面的质量管理,严加防范模板支撑、预制楼板安装、脚手架、物料提升、临边防护和临时用电等安全风险。特别是要强化对民房改造、扩建、加层、隔断等行为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随意加大门窗洞口、超高接层、破坏承重结构改造等问题。要及时开展送设计图集、送建房技术下乡活动;鼓励开展乡村工匠技能培训,支持发展有组织的工匠队伍,提升村民建房的技术管理水平。
当前,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即将召开,下半年还将召开党的十九大,做好这一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已经成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不容出现任何闪失。为此,市县两级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红线意识,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立即行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治理行动。特别是要以开展好第16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宣誓活动、专题培训、集中宣传、应急演练、经验交流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强化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压实企业主体责任;要积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防控,加快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机制;要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不定期组织暗访督查和第三方巡查,确保有检查必通报、有问题必整改、有违规必处罚,坚决做到“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严格隐患倒查追责、事故即行问责和事故处理督办,多措并举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发生。
三、强化领导、创新机制,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当期,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社会关注度越来越高,容忍度越来越低。质量安全工作无论怎么重视、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市县两级住建部门必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责任分工,搞好协调配合,在抓落实、求实效上下功夫。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提升行动,是今后几年住建系统工作的重点。市局印发了实施方案,专门成立了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我任组长,多位分管局领导为副组长。各县市区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将其列入重要议事议程,加强统筹规划和组织领导,结合各自实际,抓紧制定出台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强化沟通协调。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覆盖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材料生产等多个行业,涉及行业培训、产业现代化、村镇建设等多个领域,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强化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三)严肃责任追究。从现在起,凡是工程质量安全治理措施不落实、发生重大问题及事故的,都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实行最严厉的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不管谁的责任,都要追究到底,决不姑息、迁就。对质量安全问题较多、投诉举报频发的工程项目和参建主体,要在评奖树优、诚信体系考核等方面予以限制。问题严重、拒不整改的,要一律列入“黑名单”,依法采取降低资质等级、清出市场等处罚措施,彻底净化我市建设市场环境。
同志们,质量安全事关长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全市住建系统上下要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强化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监管机制,推动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工作再上新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