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方式: 0535-6905983
你的位置: 首页 > 新闻动态 > 行业报道-

各省装配式建筑最新政策要点汇总


发布日期:2017-02-24 14:09:56 浏览量:60 信息来源:

2016年对于装配式建筑来说可谓是及其不平凡的一年,全国各地积极响应政府的号召,针对装配式建筑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全国各地的项目也红红火火的进行。2017年伊始,山东、河南、北京、天津、浙江、河北等很多省份都对本省市的装配式建筑的发展做了详细的规划,从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政策支持以及保障措施等几个方面都结合本省的实际情况做了详细的规划。

 

 

国务院“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1、编制绿色建筑建设标准,开展绿色生态城区建设示范,到2020年,城镇绿色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重提高到50%。

2、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计划,推行绿色施工方式,推广节能绿色建材、装配式和钢结构建筑。

 

北京装配式建筑目标

1、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比例达30%以上。

2、3类项目将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的新建建筑;通过招拍挂方式取得城六区和通州区地上建筑规模5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地上建筑规模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商品房开发项目。

确保目标实现的措施

1、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健全相对应的制度和管理方式;

2、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政府投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为钢结构建筑,实施装配式建筑范围内的单体地上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含)以上社会;投资的新建公共建筑宜采用钢结构建筑,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和工业建筑应优先采用钢结构建筑。

 

河北省装配式建筑目标

1、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以上;

2、形成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市场机制和环境,建立完善的法规、标准和监管体系;

3、培育一大批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具备现代装配建造技术水平的工程总承包企业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专业化技能队伍;

4、张家口、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沧州市和环京津县(市、区)率先发展,其他市、县加快发展。

重点任务

1、以钢结构住宅为重点,加强技术创新,持省内有能力的企业参与编制装配式建筑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完善装配式建筑防火抗震防灾标准,形成覆盖设计、生产、施工和使用维护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标准规范体系;

2、加强我省地方标准与北京、天津地方标准的衔接,提升企业在京津冀装配式建筑发展中的竞争力;

3、强化建筑材料标准、部品部件标准、工程标准的衔接,提升建材产品对新型建造方式的适应能力和部品部件的系列化、通用化水平;

4、完善不同类型的装配式建筑工程定额等计价依据。

政策支持

1、对于装配式建筑园区和基地建纳入相关规划,优先安排建设用地。在规划中将建造方式的控制内容纳入规划条件,在用地上予以保障。

2、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享受扶持政策。

3、政府投资或主导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增量成本纳入建设成本。

4、在2020年底前,对新开工建设的城镇装配式商品住宅和农村居民自建装配式住房项目,由项目所在地政府予以补贴,具体办法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制定。

5、扩大科技创新项目扶持资金支持范围,将装配式建筑发展列入各级科技计划指南重点支持领域。

6、鼓励以装配式建筑技术研究为重点攻关方向以及绿色建材生产骨干企业联合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申报省级以上重点(工程)实验室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7、支持钢铁生产企业进行钢结构建筑生产技术改造,优先列入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项目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给予一定的技改资金支持。

8、支持装配式建筑标准编制工作,对参与编制省级及以上标准的给予资金支持。

 

深圳应当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项目

1、新出让的住宅用地项目;

2、纳入“十三五”开工计划(含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等配建项目)独立成栋,且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保障性住房项目。

优先实施装配式建筑

1、政府投资建设的学校、医院、养老院等公共建筑项目;

2、深圳北站商务中心区、坪山中心区、宝安中心区、国际低碳城、大运新城等重点区域。

装配式建筑项目应当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装配式建筑项目优先采用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设计-施工(D-B)总承包等项目管理模式。

 

江西装配式建筑目标

1、力争2017年建筑业总产值实现10%以上的增长目标,装配式建筑达到200万平方米;

2、对政府投资性的公建项目、保障房建设等设定刚性比例发展装配式建筑。

确保目标实现的措施

1、用好用活用足鼓励支持装配式政策措施。对政府投资性的公建项目、保障房建设等设定刚性比例发展装配式建筑。

2、加强技术和管理方式创新。江西还将加快技术和管理方式创新,加大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开发利用力度,发展绿色、低碳、可循环的新型材料,引导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协调发展。

 

山东装配式建筑目标

1、2017年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0%左右

(1)全省设区城市规划区内新建公共租赁房、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等项目全面实施装配式建造;

(2)政府投资工程应使用装配式技术进行建设。

2、2020年

(1)建立健全适应装配式建筑发展的技术、标准和监管体系;

(2)济南、青岛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其他设区城市和县(市)分别达到25%、15%以上。

3、2025年

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涵盖全产业链的装配式建筑产业集群。

确保目标实现的措施

(1)强化用地保障:各地在建筑用地上优先安排装配式技术产业;

(2)加大财税激励:执行贷款贴息、增值税优惠、专项基金返还等方式对装配式相关企业进行财政支持和鼓励;

(3)完善金融服务:购买装配式住宅的,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及贷款利率方面给予政策优惠;并将装配式部品部件评价标识信息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融资授信等环节的采集信息;

(4)加强科技支持;对符合条件的装配式建筑研发企业给予财政补助;

(5)减轻企业负担;外墙预制部分的建筑面积(不超过规划面积的3%)不计入成交地块容积率核算;对符合规定的装配式建筑商品房项目,可降低预售资金监管比例;质量保证金项目可扣除预制构件价值部分、农民工工资、履约保证金可减半征收;各地应将装配式建筑纳入招商引资重点行业并给予优惠。

 

陕西

1月11日,陕西省质监局与省住建厅联合发布有关海绵城市、综合管廊、装配式建筑和施工工艺系列工程建设共计22项地方标准。

 

辽宁装配式建筑目标

1、积极稳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推进住宅全装修。

2、推广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扎实推进“暖房子工程”。

 

成都装配式建筑目标

1、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当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具体要求为:总建筑面积小于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项目和总建筑面积小于20万平方米的居住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20%;政府投资项目、总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项目和总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含)的居住建筑项目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30%。公共建筑与居住建筑混合的项目,应按照同等规模公共或居住建筑项目中要求较高的标准执行。

当采用钢结构和木结构时,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作具体要求。

2、工业建筑工程项目

当采用混凝土结构时,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应不低于30%。

当采用钢结构和木结构时,单体建筑预制装配率不作具体要求。

 

湖北装配式建筑目标

1、武汉市二环以内及国家、省、市生态示范区内的民用建筑,政府投资公益性公共建筑和独立成栋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均应按装配式方式建造,并逐年扩大应用区域;

2、力争2020年内达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以上,并实现住宅全装修和成品交付。

3、在推进装配式建筑的同时,结合武汉大建设时期的特点,积极推进桥梁、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采取装配式方式建造。

 

安徽装配式建筑目标

1、到2020年,装配式施工能力大幅提升,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15%。

2、到2025年,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

确保目标实现的措施

1、推动装配式建筑设计、生产、施工过程的通用化、模数化、标准化,积极应用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提高建筑领域各专业协同设计能力。

2、提高高强混凝土、高强钢、耐候钢等绿色建材在装配式建筑中的应用比例和应用范围。

3、装配式建筑原则上应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可按照技术复杂类工程项目招投标。工程总承包企业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造价负总责。

 

泰安装配式建筑目标

1、2018年、2019年、2020年应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建造的工程项目占新建工程项目比例分别达到10%、20%、30%以上。

2、到2020年,培育2-3家实力强的建筑产业化集团,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完善的产业集群,初步建成建筑产业化发展技术体系、标准化体系和部品产品体系。

3、建立建筑产业化示范园区。

4、全面推进工程项目试点示范。凡政府投资项目全部采用建筑产业化技术建设,以棚户区改造、保障性住房、城中村改造、解决中小学大班额项目、幼儿园、医院等建设项目为示范,引领带动我市建筑产业化快速发展。

确保目标实现的措施

在保障措施上我市将强化政策扶持,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项目的示范推广作用,制定政府采购扶持政策,加大对项目建设单位的扶持力度,进一步明确对生产等企业的政策扶持。

 

邢台装配式建筑目标

1、新批准的住宅小区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单体建筑将达到20%。

2、以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为切入点,开展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试点工作。

3、新建现代化建筑按比例逐年推进,2018年达到30%,2019年达到40%,2020年达到60%。

4、选择一批经济条件较好、交通便利、有一定规模的乡镇开展装配式低层住宅试点。

5、从2018年起,全市新批准的保障性住房等国有投资项目及所有公共建筑项目将全部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

 

宁波装配式建筑目标

1、从今年1月1日起,宁波市新出让土地建筑项目都将被要求按比例采取装配式建筑。

2、从2017年1月1日开始,宁波绕城高速以内范围新出让的土地,所有的项目一律要求配比装配式建筑。绕城高速以外的各县市区城区,30%以上的项目要求采取装配式搭建。

3、依照既定目标,到2020年,宁波所有新建建筑当中装配式建筑的数量要达到35%。

 

确保目标实现的措施

“引”“逼”结合--所谓“引”,主要是给予建设单位面积奖励、提前预售等政策;“逼”则是在土地出让时强制加入装配式建筑指标要求。

 

苏州装配式建筑目标

1、2016年至2018年为示范创建期;2019年至2020年为推广发展期。

2、到“十三五”期末,以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要达到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25%以上;新建成品住房面积达到当年住宅竣工面积的40%以上。

3、苏州市区将规划形成“一城四区多点”的空间结构。一城,指江苏省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四区,即市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区,包括东部商务城、西部科技城、南部太湖新城和北部高铁新城;多点,指多个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和项目。

 

东莞装配式建筑目标

1、至2020年末,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将达到15%以上;

2、至2025年末,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将达到35%以上。

 确保目标实现的措施

“扶持政策”,包括供地优先、方案择优、规划引领、财税扶持、信贷扶持、资金管理、基金返还、优化审批、创优激励、施工鼓励和运输畅通等。其中“供地优先”和“信贷扶持”是两大亮点。

供地优先:规划、国土部门应根据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和年度建设计划,对符合实施条件的土地在出让或划拨前,应将装配式建造方式列入规划条件、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决定书中,并按要求优先办理有关用地手续。

信贷扶持:购买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的商品住宅,信贷的额度、期限及利率等按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优惠比例(标准)执行。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装配式建造的商品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最高可上浮20%。

来源:乡村与城镇建设